7月1日起新修订的珠海市职工生育五险办法正式实施啦!哪些津贴天数增加了?哪些产前检查项目进入生育五险范围了?
(一)统一生育五险和基本yi疗五险参保登记
珠海行政区域内的大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基本yi疗五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五险。
(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五险的费用与基本yi疗五险费统一征缴,缴费基数统一,列入基本yi疗五险基金,不再单列生育五险基金收入。基本yi疗五险费按照参加生育五险和基本yi疗五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基本yi疗五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五险费。
(三)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五险保障范围
新修订的珠海市职工生育五险办法进一步扩大了生育五险保障范围,一是调整珠海纳入生育五险范围的产前检查项目,设立了16个常规项目和7个备查项目。二是增加了2个生育项目的生育津贴天数。怀孕满28周以上终止人娠的,生育津贴期限从42天增加为75天;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的,14天。
(一)产前检查项目
修订后的产前检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备选项目。常规项目指yi疗机构应当为参保职工提供的基本yi疗服务项目,共有16项;备查项目指yi疗机构根据参保职工具体情况建议检查的项目,是这次修订新增的项目,共有7项。值得注意的是,16个常规项目中原“普通B超”调整为“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1次”。参保职工做彩超的费用也可以纳入生育五险报销了。
(二)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职工发工资,职工可以直接到企业所辖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窗口、拨打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或举报。
(一)生育五险费用申报及征缴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五险的费用与基本yi疗五险费统一征缴,缴费基数及费率分别为:
(二)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的
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社会五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具体拨付的标准为:
计发方法
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1)生育的,98天。其中剖腹产、nan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相应增加15天。
(2)怀孕未满16周终止人娠的,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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