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 会员中心 | 最新回收 | 最新供应 | 最新公司 | 保存桌面 |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全国300多网点

回收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中心 > 五险代理过劳死一定是工伤么五险代缴
五险代理过劳死一定是工伤么五险代缴
浏览: 53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广东广州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7-06-19 11:54
 
详细信息

某手机网游开发企业的员工年龄大多不超过35岁,学历以硕士研究生为主。近年来,由于手机网游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同行业中争取有利地位,该公司的员工经常加班,有的时候甚至“连轴转”24小时不休息。今年年初,该公司一名年仅32岁的软件工程师在连续加班后,在岗工作期间猝死。该公司想知道,该员工的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

解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过劳死”被认定为工伤,应当包括以下条件:其一,员工属于因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bing而非受到外力伤害;其二,员工发bing的bing因、bing情、bing症在所不论,但xunshou终发生了死亡的后果;其三、员工发bing的时间、场所应当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

也就是说,员工“过劳死”的bing因也许是多种多样的,但是猝死应当发生在员工在岗工作期间,否则即使员工死亡后果与其工作压力等存在因果关系,也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本案中,该员工属于在岗工作期间猝死,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bing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大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jun队fu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ming伤残1人Z,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垃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垃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yi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bing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bing”包括各类疾bing。“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yi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bing的起算时间。

如有相关需要,骏伯人力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560383140     办公QQ:1027223352

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

报价单